致春季高考知識考試考生的一封信
日期 :2019-05-06 瀏覽 : 分類 :備考指導 分享 :
各位考生,你們好!
山東省2019年春季高考知識考試將于5月11日至12日進行。為保證您們考試順利,在考試即將來臨之際,特提示如下:
一、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9年5月8日至12日,請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、地點和注意事項。
二、考前一天下午要提前熟悉考點環境,在考點指定區域內查看相關信息和宣傳材料。
三、本次考試作兩次安全檢查,第一次是進入考點封閉區時,除2B鉛筆、0.5毫米黑色簽字筆、直尺、三角板、圓規、橡皮等必要的考試物品外〔數學及土建類、電工電子類、化工類、財經類的專業知識科目考試時,考生可攜帶函數計算器;服裝類專業知識科目考試時,考生可攜帶曲線板(1:1.5比例)及24色彩色鉛筆〕,其他物品(包括書包、手包、手機、手表、其他電子設備、涂改液、修正帶,書本及學習資料等)禁止帶入封閉區內。請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個人物品,考點不負責保管考生物品。
第二次是進入考場時,配合監考老師進行證件和違禁物品檢查。
四、嚴禁將手機及其他攝、錄像設備帶入考場并將試題、答卷等拍照傳出考場,一經發現,將按照考試有關規定嚴肅處理,涉及違法犯罪的向公安機關報案。嚴禁將試卷、答題卡(答卷)或草稿紙帶離考場。
五、考生要嚴格遵守《考試規則》,做到誠信考試?!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 (修正案九) 》已將組織考試作弊、買賣作弊器材、非法出售、提供試題、答案、代替他人考試等行為納入刑法范疇。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明確規定,對認定為考試作弊的,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、各科考試成績無效,并視情節輕重,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,情節嚴重的將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。請考生務必要清楚考試作弊行為帶來的嚴重不良后果。
六、根據《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》規定,參加國家或者本省組織的統一考試發生的作弊信息,將作為失信信息記入公民的公共信用平臺,將會影響考生個人今后的發展。希望廣大考生遵紀守法,誠信考試,不要輕信不法分子散布的“助考”信息,防止上當受騙。如發現任何涉考違規違法行為,請立即向我院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(我院舉報電話:0531-86162757)。
七、請考生關注天氣變化,提前了解考點周邊交通情況,在規定時間盡早趕往考點接受入場檢查,避免因天氣和交通原因耽誤考試。